唐朝侍御史韦思谦说过:“御史衔命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这话的意思是,身为监察御史,不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那就是不合格的。
平日里,皇帝举办朝会,监察御史必须到场。文武百官分为两班,站在朝堂的东面和西面,其中就包括两名监察御史,一人主管东班,一人主管西班。如果监察御史发现某位官员违反朝廷礼仪,就要出面弹劾。
唐朝初年,监察御史只盯着公共场合,比如朝会、祭祀、典礼等,这些都是看得见的场合,还有许多看不见的角落,比如各部门内部会议。
779年,唐代宗李豫下诏,让监察御史重点监督尚书省六部,只要尚书省七品以上官员组织开会,必须备案到御史台,由监察御史前往会场,现场监督。这样的安排,很像后世部门开会,人力资源部派遣专员旁听。
这种情况下,如果主管官员搞一言堂,或者在讨论不充分的情况下,形成了最终的决议,监察御史就有权上奏弹劾。
御史台是朝廷的最高监察机关,堪比最高人民检察院。御史的职责是发现隐藏在角落里的犯罪,将他们曝光,引起皇帝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整肃朝廷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