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规则的条件,其实在论述中我们就已经提到了。掌握规则的先决条件是对于构成规则的一系列概念的了解。了解概念就是能够对某类事物所有的子类都能区别出来,如果这一点达不到,可能仅仅是将规则当成了一种言语信息,而不理解其真正的内涵,更不用说去应用了。所以,在规则的教学中,要尽量避免的就是将规则当成言语信息来学习。
至于究竟如何教授规则,加涅提出了规则教学的基本步骤。①
①告诉学生学习完成之后所要求的作业形式。
②进行提问,帮助学生回忆早先学过的构成规则的相关概念。
③通过言语指导,引导学生以适当的次序将规则与构成它的概念组合起来。
④要学习者演示规则的具体运用,并对回答给予反馈。
⑤要求学习者对规则进行言语陈述。(对于以后学习复杂的规则有益)
⑥在学习之后提供一天或更长时间的间隔复习,帮助保持新学习的规则。
(5)高级规则(问题解决)。
加涅说过:“教育计划具有的重要的终极的目的是教会学生解决问题——解决数学、化学等学科知识的问题,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解决个人调适的问题。”问题解决就涉及规则的应用,需要把各种简单的规则组合成复杂的高级规则,在解决问题中所形成的高级规则将会贮存起来,成为知识体系的一部分,当遇到类似情境,便可随时提取使用。当然,由于各类问题的复杂性不同,有些问题可能不仅仅是规则运用就能解决的,它可能还会涉及言语信息,以及认知策略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