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的资料来源,是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刊布的《诸司职掌》为主,参以当代有关典章制度的史籍《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等,并附以洪武以后历年的有关事例。臣僚题本一经圣旨“是”了的,“准议”了的,“准拟”了的,都成了“题准”和“奏准”。这“题准”和“奏准”在当时都奉以为“例”,它完全具有律令的性质。一般在纂修会典前,“先行文各该衙门选委司属官,将节年题准见行事例,分类编集,呈送堂上官校勘明白,候开馆之日,送入史馆,以备采择”。
《大明会典》在明朝修过多次。据今存明万历刻本《大明会典》载武宗正德四年《御制大明会典序》、神宗万历十五年《御制重修大明会典序》所记,此书在英宗复辟之时即开始酝酿。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三月,以大学士徐溥等主其事纂修,十五年成书,未及颁行而孝宗死。武宗即位后,于正德六年(1511年)由大学士杨廷和重校;武宗为之作序颁行,凡180卷,是为初修。武宗在序中说:“英宗睿皇帝复辟之时,尝命内阁儒臣纂辑条格,以续职掌之后,未底于成。皇考孝宗敬皇帝,继志述事,命官开局,纂辑成编,厘为百八十卷。其义一以职掌为主,类以颁降群书,附以历年事例,使官领其事,事归于职,以备一代之制。”记述了明初至弘治时的典章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