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顿了顿,然后说:“我不确定玫瑰的气味是什么意思,但如果地球上的玫瑰也就是奥罗拉上称为玫瑰的那种花,而你所谓的‘气味’是一种可以被人类侦测、度量或感受到的性质,那么用另一组声音称呼它——其他条件通通不变——当然不会对它的气味,或是任何内在性质产生影响。”
“没错,可是对人类而言,改了名字的确会导致感受上的改变。”
“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以利亚伙伴。”
“因为人类通常都是不合逻辑的,丹尼尔,这是个令人无法恭维的特点。”
贝莱仰靠在椅子里,玩弄着手中的阅读镜,让自己的思绪暂时封闭几分钟。这番和丹尼尔的讨论令他很受用,因为在忙着咬文嚼字的时候,贝莱就能忘掉自己身处星空,忘掉太空船正在高速前进,一旦远离太阳系的质心,便会跃迁到超空间之中。此外,他还能忘掉自己即将距离地球好几百万公里,而不多久之后,更会拉大到好几光年。
更重要的是,他可以从中得到一些肯定的结论。丹尼尔虽然说奥罗拉人并不区别机器人和人类,但这显然只是表象。奥罗拉人或许出于善意,避免冠上“机”字头,避免使用“小子”的称呼,还尽量避免“它”这个代名词,可是从丹尼尔拒绝对机器人和人类一视同仁地使用“杀死”这种说法,便能确定上述那些只是表面上的改变(既然这种反应源自他的程序,就代表奥罗拉人认定丹尼尔应当表现出这样的行为)。骨子里,奥罗拉人和地球人一样,都坚决相信机器人只是一种比人类低等无数倍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