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初听起来似乎不合常规。无疑,波普所倡导的那种自由宪政主义现在要建得比1943年时更好。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在1945年的失败及随后西班牙和葡萄牙法西斯政权的垮台并没有让人们不再诉求于“鲜血与祖国”或基于宗教极权主义政体:情况远非如此。但是,在此背景下产生了比1943年多得多的自由民主国家。而且,自由宪政主义的基本理念在不同的程度上,在几乎每一个国家,包括那些没有自由制度历史的国家,都被证明是有吸引力的。
倘若一切果都如此,我该如何解释我对50年前波普的生不逢时之感的共鸣呢?我只能说,我始终坚信创造一种有利于使自由平等主义原则普遍有效的情形是有可能的。在当代以英语为母语的政治哲学家中,这压根儿也不是一个时髦的观点。从一系列的前提,包括柏克式的保守主义、“稳定性”关切、“文化帝国主义”担忧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反讽”等前提出发,他们已倾向于达成这样一个结论:所谓的“启蒙谋划”——宣称,拥有健全心智的人类是有理性的,而且我们所能渴望的只是将我们自己社会中的成员的共有信念清晰地表达出来——乃是一个巨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