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爱之时始终爱得并看得更远一些,而不仅限于它所把握和占有的东西。触发爱的本能冲动可能偃息,但爱本身不会偃息。这种“心灵的升华”——它是爱的本质——可能在价值领域的不同高度取根本不同的形式。在同样的乃至渐衰的本能冲动中,纯粹的好色之徒在其宠爱对象上的享乐满足日益迅速地衰减,这就驱使他从一个对象到另一个对象,而且变换越来越频繁。因为,这种水使人越饮越渴。与此相反,精神对象(无论是事物,还是被爱的个体)的求爱者获得的满足(根据其本性)日益迅速地增长,也日益深刻地充实着人,这就在同样的或衰减的以及从本原上引向精神对象的本能冲动中仿佛始终给人以新的允诺;这种满足使爱的运动视野始终略为超出现存的范围。在个体之爱(Personliebe)的最高境界,这种运动恰恰因此使个体的发展沿着他所特有的理想性方向和完美方向原则上趋于无限。
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单纯的享乐满足和最高的个体之爱(出现于后者和前者的正是同一个本质无限的过程,它无一例外地抗拒着最终性,尽管出于相反的理由),前者出于下降的满足,而后者出于上升的满足。当爱者意识到:没有或仅仅部分满足爱的理想图像(它是爱者取之于爱然后再呈送于爱的),爱者就会感到揪心,没有任何一种揪心令人如此痛楚,如此触及个体的核心,使其循一种预期的完美之方向不断前进。在灵魂的核心立刻产生了一种与这幅图像融为一体的强烈冲动;“且让我显现,直到我形成”。作为这种过程的本质无限性的表达,在单纯的享乐满足是加速变换对象,在最高的个体之爱则是益发深入“这一位”上帝之增长着的丰盈。如果这种无限性在前者被感受为日益增长的不安、无措、仓促和由此带来的折磨(即一种追求模式),常新的厌弃在此便衍生出常新的茫然四顾的转向,那么在后者,在对象中从价值到价值的福乐般的前行运动则伴随着增长着的宁静和充实,它以那种肯定的追求形式获得成功,因为已被感受到的价值的常新吸引力使人不断放弃已经给予的东西。常新的希望和预感伴随着这一进程。所以,存在着一种正值的和一种负值的爱之无限性,这种爱被我们体验为潜能;因此,也存在着一种正值的和一种负值的追求之无限性,这种追求建立在爱的行动上。追求本身也包含着巨大的区别:如叔本华的匆匆趋于大限的孕生折磨的“意志”与莱布尼茨、歌德——浮士德和费希特所持的幸福的指向上帝的“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