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常科之手续
江南贡院
贡院是清代举行乡试、会试的场所。图为江南贡院。
清代常科手续差不多与明代完全相同。考试时也是分三步:第一曰乡试,举行于顺天府及各直省;第二曰会试,举行于京师;第三曰殿试,举行于天子殿廷。三年举行一次,举行的年月,应试者的资格,及奖给中式的学位,与明代初无二样。殿试放榜以后,还是有朝考考选庶吉士及入馆读书,也是一样。不过有两点与明代不同的:(1)明代乡试有“充场儒生”一例,清代则非儒学生员不能应试。(2)国子监的贡、监生在明代地位较高,可以直接应会试,但在清朝只能与生员一律应乡试了而后应会试。
清代殿试卷封面
三 常科之内容
乡、会两试一律分为三场。每场考试的内容,不仅顺治与乾隆两时不同,即《皇朝通典》、《通考》及《大清会要》三书所载亦有不同。我们若是根据《会要》所载,则乡会试第一场试书艺三道、论一道,第二场试经艺四道、五言八韵排律一首,第三场试时务策一道。举子平日可以自由选修,各占一经,考试经艺则按照本经出题。对于解经的标准,《四书》以朱子《集注》,《易经》以程、朱二《传》,《诗经》以朱子《集传》,《书经》以蔡氏《传》,《春秋》以胡氏《传》,《礼记》以陈澔《集说》为主。由这一点看来,可知清廷教育完全以宋儒学说——尤其以程、朱学说为标准。乡、会试试验律诗,始于乾隆二十年。按顺治年间的规定,乡、会试第二场有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没有律诗——这是清代科举的一小小变更。殿试寸由天子御制策问,令贡士条举以对,试目较为简单。总之凡三试,关于经书文以雅正为佳,关于诗的作品以清华为尚,关于策对以切实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