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旦陷身于争斗的漩涡,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另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旦得“理”,便不饶人,非逼得对方鸣金收兵或竖白旗投降不可。然而“得理不饶人”虽然让你吹着胜利的号角,但却也是下次争斗的前奏,“战败”的对方失去了面子和利益,他当然要“讨”回来。
“得理不饶人”是你的权利,但不妨“得理且饶人”,这样也给自己留条退路。得理不饶人,伤了对方,有时也连带伤了他的家人,甚至毁了对方,这有失厚道。得理且饶人,也是积德。
芳芳小姐是一家杂志社的摄影师,由于她曾在美国呆过一段时间,行事有些洋派,在那作风保守的杂志社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偏偏她个性散漫,又常做错事,总编辑早就看她不顺眼,只因她是老板朋友的女儿,所以只好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一天,为了一些照片,总编辑和芳芳小姐起了冲突,众人见战火引燃,纷纷过去围观。芳芳小姐还要力争,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加入战争,芳芳小姐一舌难敌众口,掩面而逃。之后众人还不约而同地联合起来打击她,挑她照片的毛病,批评她偶尔的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