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 年6 月22 日晚,张越霞与张纪恩在戈登路恒吉里1141 号党中央秘书处机关所在地,正准备休息,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敲门声。张越霞意识到有情况发生,赶紧将窗台上作为警报信号的洗米篮子打掉。这时候张纪恩前去开门,门一打开,便冲进一群军警,将张纪恩和张越霞等人逮捕,押到英租界巡捕房。后来张越霞才知道,就在这一天,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叛变,供出了戈登路恒吉里1141 号党中央秘书处机关。
随后,张越霞夫妇被转到国民党侦缉队拘留所,张越霞先后被提审两次,始终坚称自己是一名家庭妇女,刚来到上海,什么都不知道。张越霞在侦缉队被关了半个月后,转到上海龙华警备司令部,在这里,张越霞又经历了两次审讯,审讯中,法官拿出向忠发的照片给他看,问:“你认不认识这个人。”
“不认识,从没见过这个人。”张越霞看过照片,坚决地摇头说。
由于敌人在张越霞口中得不到有用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她是共产党员,审讯三次后将其释放。张越霞出狱后,年幼的女儿已死在巡捕房孤儿院中,后因种种原因,张越霞与张纪恩脱离夫妻关系。然而,张越霞在从事党的地下交通工作中,于1934 年11 月23 日在法租界再次被捕,并很快被引渡到上海市公安局,又转到南京宪兵司令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