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维特根斯坦提出意义图像论时,他并没有倡导这种理论。相反,他将这一理论视为假想中的对手,以求提出一种相当不同的语言和意义模式,这个时候,他谈到了音乐。他说道,你可以用意义图像论来理解某些语言(如想一想“坐在垫子上的猫”),但你无法用这种方法来思考一个音乐主题。一个音乐主题不是某件事物的声音图像:它无法成为某件事物或某个外部现实的图像。一个音乐主题只是它自身。它的含义就是音乐本身的含义。维特根斯坦主张在语言中也是如此。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承诺。当你承诺某件事时(例如,当你在婚礼上说“我愿意”时),你并不是在陈述某件事情的状态,而是通过说出这番话这一行为来做一件事。另一位哲学家J. L.奥斯汀(J. L. Austin)为此创造出一个术语——施事话语(performative utterance),指话语不仅仅反映意义,也建构意义。而这又与另一种在同一时间获得巨大名声的理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产生共鸣。人类学家如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和本杰明·李·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从事美国原住民语言研究,他们发现,在某些方面这些语言无法被正确地翻译成英语,两者的概念范畴无法互相匹配。美国原住民语言中的语言学范畴,如时态、主动和被动语态,和英语中的无法对应,因为从某些基本方式上来说,美国原住民与英语母语者体验世界的方式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