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在批评之前先考虑一下有几分的事实根据,这是比批评的态度和方法更为基本的东西。如果事先调查不够,事实真相与得到的情况有差异,被批评者就难以接受;如果有人提供了假情况,打“小报告”,管理者以此为据,大加批评,那就更难以服人了。所以,管理者批评员工,责任要分清,事实要准确,原因要查明。从实际出发,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找出问题的原因,恰当地分清责任,这样的批评有理有据,既不夸大,又不失察,员工当然口服心服了。
所以,管理者批评和否定员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建设为准绳,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以感情代替原则。
做到实事求是,还必须克服主观行事的倾向。主观武断的管理者容易失去人心。对于任何事物,人们都有自己的主观印象,但是作为管理者,却不可主观武断。例如,管理者在主观上不喜欢一些职员,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像脾气不好、性格不合,或者在一些小问题上有摩擦。这时一旦工作出现了偏差,便倾向将责任推到员工的身上,从而造成了恶性循环,管理者越来越挑剔员工,而员工的表现也越来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