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矛盾论》对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作出了哪些理论概括呢?首先,《矛盾论》指出,每一个事物内部不仅包含着矛盾的特殊性,而且也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由于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联结的,由于每一个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所以,当着我们研究一定事物的时候,就应当去发现这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和它以外的许多事物的互相联结。[102]比如列宁主义,它所产生的国际环境是帝国主义时代资本主义诸矛盾的充分发展,这是时代矛盾的普遍性,因此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时代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普遍的意义。但另一方面,列宁主义的故乡是俄国,它又是沙俄帝国主义矛盾特殊性的产物,因此俄国成了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和策略的故乡。可见,在这一特殊性中就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
其次,《矛盾论》指出,既然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互相联结、不可分割的,所以人们认识事物,就不能只认识特殊性,不认识普遍性,或者只追求普遍性,而不去认识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