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麦迪,一路小跑到公司,办公室里白天也开灯,我把捏了一路的那个东西,放在掌心,小心翼翼地展览给其他人看,同事却都笑我,说我手里什么都没有。
一个和我较熟的男同事,开玩笑说:麦总你肯定又没休息好,现在还在梦里吧?另一个女同事,是做设计的,长得要比陈细妹好看,她十分殷勤地给我冲了杯奶茶,凑我耳边说:麦总,您最近压力大,晚上回去就别太加班了嘛!“加班”两个字,她咬得特别重,我欲说还休,只有无奈的苦笑。
是醒还是梦?是真相还是幻觉?可是,我看得见。这只蚂蚁我看得见。它在我头上、在我掌心、在我眼里,留下的痒和痛,留下的昆虫特有的气味,留下的触角接触肌肤的悸动,以及细脚爬过掌心的酥麻,那都是千真万确的啊。
我把它扔在我办公室的地上,趁它还没走几步,踏上去,狠狠踩了一会儿。
妈妈,我踩死了它。这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因为恐惧。
生物课本上说,蚂蚁都是群居动物,要是一窝蚂蚁在我体内驻扎,那我还有活路吗?我只能先下手为强。